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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研室职责范围

2004-11-23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:

  教研室职责范围


  一、教研室在学校教务处领导下,组织教学、教研等工作,贯彻执行有关教学、教研的方针、政策、和规定,全面完成学校教务处下达的教学、教研任务。


  二、根据学校教务处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制订本室教研计划,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后,组织实施。


  三、搞好教研室的建设,执行本室建设和管理办法,组织好业务学习,结合教务处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,形成合理的教师梯队和能力结构。


  四、在教务处安排下,组织教学、教研人员的业务学习,并提出具体意见。


  五、在教务处安排下,督促、检查教师的备课、讲课和批改作业情况。


  六、加强教研工作,协调各种关系,及时了解和解决教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并向教务处主管领导汇报。抓好重点课程和重点课题项目。

七、完成教务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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